English

对人生价值导向的辩证思考

1999-01-22 来源:光明日报 景凤启 李勇 我有话说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再一次强调,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期,在面对市场自身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面对社会上各种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的互相碰撞,在确立人生价值导向的具体操作把握上,需要坚持以下几个辩证统一的观点。

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导向要坚持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辩证统一

人的价值包括人的自我价值和人的社会价值,前者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即个人对社会的正当索取;后者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便形成了人生价值观。以此去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大小,只能以他对社会的贡献和成就为标准,而不能以他从社会中的索取为砝码。

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根本利益基本一致的大前提下,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矛盾是可以得到解决的。社会主义社会尽可能为个人的发展提供条件,但个人更应该为社会作出贡献。在这里,人的自我价值应该是权利和义务、享受和奉献的统一。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讲享受不讲奉献,或者反之,都是对人的价值的片面理解。因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4页)。但是这种个人的存在,是以社会为依托的,任何人都不可能离开社会而存在。从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来说,个人的存在是社会存在的前提,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需要每一个个人作出一定的贡献;没有个人的奉献,社会就不能存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主张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当二者发生矛盾时,应当以自我价值服从社会价值。作为个人,首先应该是为他人、为社会提供需要,得到社会承认后,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的自我价值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才得到体现的。因此,市场经济之所以承认个人利益和价值,正是坚持人的自我价值与人的社会价值相统一的结果。

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导向要坚持理想追求与职业选择的辩证统一

目前,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追求物质利益同时,强调无私奉献精神;在实行等价交换的同时,强调助人为乐,在实行竞争激励原则的同时,强调先人后己,就成了我国现阶段的价值导向和价值实践活动的评判标准。这就要求人们的理想追求与职业选择都必须与之相适应,并围绕这个社会总的价值目标展开活动。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坚持个人的理想追求与职业选择相统一,把个人从事的职业当作实现自己理想追求的阶梯和手段,这样理想追求就成了体现自身价值的动力源泉。

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导向要坚持艰苦创业与追求正当享受的辩证统一

艰苦创业与追求享受是一对矛盾,如何把握二者的关系,既是人生价值观的基本问题,又是当前思想道德建设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追求正当享受是受生产方式和其他社会因素制约的,不允许、也不可能使其无限制地发展。创业作为一种手段,为人们追求正当享受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精神食粮;人们在得到一定的物质和精神享受后,反过来又为再创业、再生产提供动力源泉。所以,人要追求正当享受,就必须付出巨大努力,进行艰苦创业。

过去,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强调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精神时,往往忽视了人们对正当的物质和精神享受的追求,甚至认为艰苦创业与正当享受是绝对对立的,不相容的。其实,按时代发展的要求,从当前市场经济是以承认人的自我价值和利益为前提的这一观点出发,二者都不应忽视。马克思曾尖锐地指出过,“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毛泽东也说过:我们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这就清楚地说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实现劳动、创造与享受的统一,在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得到一定的物质和精神享受是正当的,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这种享受如果不以高尚的精神生活为支柱,甚至抛弃正确的精神追求,单纯地无节制地追求物欲享乐,就会消磨斗志,腐化堕落,成为道德水准低下的卑污的享乐主义者,使本来属于正当的享受走向了反面。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人追求正当享受的满足程度,应该与他的艰苦创业精神成正比,与社会上人们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相适应。这应该成为人们在当前条件下确立人生价值导向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